个人信息管理方针
(2015.12.01~2017.6.27)

Grand Korea Leisure株式会社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0条规定保护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并制定公开如下个人信息处理指南,确保出现相关问题后能够迅速圆满地处理。

第1条(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

① Grand Korea Leisure株式会社以下列事项为目的处理个人信息。被处理的个人信息不会使用在除以下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使用目的出现变更时将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8条规定进行征求同意等必要的措施。

  • 1. 网站会员的加入及管理
    为确认会员的加入意愿、提供会员制服务,以识别及认证会员本人,保持并管理会员资格,执行限制性的本人确认制度等为目的处理个人信息。
  • 2. 投诉的处理
    为确认投诉人的身份,确认投诉事项,进行事实调查,以联系、通知,通报处理结果等为目的处理个人信息。

② Grand Korea Leisure株式会社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2条规定,登记或公开个人信息文件的目的如下。

개인정보파일의 처리목적
序号 个人信息文件名称 运营根据 / 处理目的 个人信息文件中记录的个人信息事项 保存期间
1 7Luck网站会员信息 使用条款及信息主体的同意/会员管理 姓名、国籍、邮箱、出生日期、性别等 準永久(注销会员时立即删除)
2 Grand Korea休闲网站(招聘相关) 聘用等相关信息的处理 性别、应聘志愿事项 完成聘用后立即删除
3 进入赌场的外国人顾客的登记、出入记录管理、营业活动的使用 管理外国人出入赌场,顾客管理 姓名、出生日期、护照编号、外国人登记编号等 10年

※ 更加详细的Grand Korea Leisure株式会社个人信息文件登记事项公开请通过行政安全部个人信息保护综合支援网站(www.privacy.go.kr) →个人信息投诉 →个人信息阅览等要求 →个人信息文件目录搜索查询。

第2条(个人信息的处理和保存期间)
  • ① Grand Korea Leisure株式会社在依据法令设定的个人信息保存及使用期限,以及收集信息主体个人信息时获得同意的保存及使用期限内处理并保存个人信息。
  • ② 各类个人信息处理及保存期限如下。
    • 1. 网站会员加入及管理:截止到注销会员时 但出现以下事由时,截止到相应事由结束。
    • 1) 依据相关法令展开搜查、调查等,则期限截止到搜查、调查结束时。
    • 2. 投诉的处理:投诉处理后3年
    • 3. 依据《信息通信网运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执行令第29条保管个人信息:公告板上的信息公告结束后6个月
第3条(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Grand Korea Leisure株式会社原则上在第1条(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明示的范围内处理使用人的个人信息,在未获得使用人同意的情况下不会超过范围处理或提供给第三方。

详细的个人信息处理方法请参考下列“Grand Korea Leisure个人信息文件”,或者通过行政安全部个人信息保护综合支援网站(www.privacy.go.kr) →个人信息投诉 →个人信息阅览等要求 →个人信息文件目录搜索查询。

第4条(个人信息的委托)

Grand Korea Leisure株式会社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2条规定,登记及公开的个人信息文件的处理目的如下。

개인정보의 위탁자 및 업무내용
受托人 委托业务的内容
RingNet系统株式会社 信息系统整合运营及管理(包括机构及市场营销网站)
Lotte Tour Development Co.,Ltd 顾客预约机票时查询信息

※ 更加详细的Grand Korea Leisure株式会社个人信息文件登记事项公开请通过行政安全部个人信息保护综合支援网站(www.privacy.go.kr) →个人信息投诉 →个人信息阅览等要求 →个人信息文件目录搜索查询。

第5条(信息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及行使方法)
  • ① 信息主体可以随时就Grand Korea Leisure株式会社的以下个人信息行使信息保护的相关权利。
    • 1. 要求阅览个人信息
    • 2. 个人信息存在错误时要求修改信息
    • 3. 要求删除
    • 4. 要求停止处理
  • ② 行使第1项明示的权利时,需要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执行规则附件第8号消息,向Grand Korea Leisure株式会社发送书面材料、电子邮件、传真等行使,Grand Korea Leisure株式会社对此应积极协助。
  • ③ 信息主体要求修改个人信息错误或者删除个人信息时,在个人信息修改或者删除前,Grand Korea Leisure株式会社不得使用或者提供相应的个人信息。
  • ④ 第1项规定的权利可由信息主体的法定代理人或受托人等代理人行使。在这种情况下应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执行规则附件第11号消息提交委任状。
第6条(个人信息处理事项)

Grand Korea Leisure株式会社处理以下个人信息事项。

  • 1. 7luck.com网站会员加入及管理(包括会员加入申请书)
    • 必需事项:姓名、密码、邮箱、韩国人/外国人
    • 选择事项:国籍、性别、出生日期、会员卡号
  • 2. 处理投诉
    • 必需事项:姓名、电话号码、住址
    • 选择事项:邮箱
  • 3. 在网络服务使用过程中可能自动生成并收集以下个人信息事项(存在自动生成并收集个人信息事项时)。IP地址、插件、服务使用记录、访问记录、不良使用记录等
第7条(个人信息的销毁)
  • ① Grand Korea Leisure株式会社在个人信息保存期限到期后,或者达到处理目的等不需要相应个人信息时立即删除相应的个人信息。
  • ② 即使信息主体同意的个人信息保存期限到期或者达成处理目的,依据相关法令需要继续保存相应的个人信息时,应将相应个人信息(或者个人信息文件)转移到另外的数据库(DB)或者保管场所保存。
  • ③个人信息的销毁流程及方法如下。
    • 1. 销毁流程
      Grand Korea Leisure株式会社应针对须销毁的个人信息(或者个人信息文件)制定销毁计划后再销毁。Grand Korea Leisure株式会社选定须销毁的个人信息(或者个人信息文件),获得Grand Korea Leisure株式会社的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的同意后销毁相应个人信息(或者个人信息文件)。
    • 2. 销毁方法
      Grand Korea Leisure株式会社销毁电子文件形式的记录以及保存的个人信息时须确保相应的文件不会被修复。纸质记录以及保存的个人信息则通过粉碎机粉碎或者焚烧销毁。
第8条(确保个人信息安全性的措施)
  • ① Grand Korea Leisure株式会社为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应采取以下措施。
    • 1. 管理措施:制定并执行内部管理计划,定期进行员工教育等。
    • 2. 技术措施:管理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等的使用权限,设置限制性使用系统,对固有识别信息进行加密,安装安保程序。
    • 3. 物理措施:管制电算室、资料保管室等的人员出入。
第9条(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 ① Grand Korea Leisure株式会社总管个人信息处理的相关业务,并指定如下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解决与个人信息处理相关的信息主体不满事项,并对相应的损失做出补偿决定。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姓名:Nam-Sun Yun
    职责:经营本部长
    联系方式:02-6421-6010, privacy@7luck.com
    ※隶属于个人信息保护负责部门。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部门
    部门名称:IT组
    负责人:Chung hyeon-deok
    联系方式:02-6421-6461, dustpeo@7luck.com

  •  
  • ② 信息主体就Grand Korea Leisure株式会社的服务(或者业务)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疑问、不满事项处理情况、损失赔偿情况等都可以咨询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以及负责部门。Grand Korea Leisure株式会社应立即解答并处理信息主体的疑问。
第10条(请求阅览个人信息)
  • ① 信息主体可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5条规定,向以下部门提出个人信息阅览请求。Grand Korea Leisure株式会社应迅速处理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阅览请求。

    ▶个人信息阅览请求受理部门
    部门名称:伦理管理团队
    负责人:李钟元
    联系方式:02-6421-6421, joel@7luck.com

  •  
  • ② 除了第1项规定的阅览请求受理部门,个人信息主体还可以通过行政安全部的“个人信息保护综合支援网站”(www.privacy.go.kr)提出阅览请求。

    ▶ 通过行政安全部个人信息保护综合支援网站 →个人信息投诉 →个人信息阅览等提出要求(为进行个人确认需具备I-PIN)

第11条(权益侵害补偿方法)

信息主体可向以下机构咨询并商谈个人信息侵犯相关的侵害补偿。

以下机构与Grand Korea Leisure株式会社不存在隶属关系,对Grand Korea Leisure株式会社做出的个人信息不满处理或者侵害补偿不满意,或者想要获得更详细的帮助时请咨询。

▶个人信息侵犯申告中心(韩国网络振兴院运营)
- 执行业务:申告个人信息侵犯事实,申请商谈
- 网址:privacy.kisa.or.kr
- 电话:(无国号) 118
- 地址:(138-950) 首尔市松坡区中台路135韩国网络振兴院个人信息侵犯申告中心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运营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
- 执行业务:申请调解个人信息纠纷,调解集体纠纷(民事解决)
- 网址:www.kopico.go.kr
- 电话:+82-2-2100-2499
传真 : +82-2-2100-2485
- 地址:(03171) 首尔市钟路区世宗大路209政府首尔厅舍4楼

▶大检察厅网络犯罪搜查团:02-3480-3573 (www.spo.go.kr)

▶警察厅网络恐怖应对中心:1566-0112 (www.netan.go.kr)

第11条(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的变更)
  • ① 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自2015.12.01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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